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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2017-09-29 15:53:02 来源: 作者: 【 】 浏览:

各教学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计划对2017级本专科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方式

对象:2017级全体新生

工具:心际空间心理测评系统中90项症状清单(SCL-90)

二、普查安排

(一)准备阶段:9月22日下午16:00,召开各系心理辅导员测前培训会,部署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二)信息录入:9月23日至9月30日,各教学系制定新生心理普查方案,培训相关组织测试的教师和学生干部,并做好2017新生信息录入工作。

(三)测试阶段:10月9日至10月20日,各教学系按照中心统一安排组织学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测试。

(四)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27日,各教学系心理普查结果反馈。约谈、排查、建立新生重点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就具体情况各教学系及时介入帮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教学系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普查前做好相关教师及学生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查前期的组织与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意识的一次契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各教学系要积极配合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普查前期的准备和组织工作。核实本单位测评时间,事先熟悉普查流程,组织学生按时、按地参加心理健康普查,确保无遗漏、无盲点,确保测试的质量和效果。

(二)及时高效。心理健康普查是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分析学生心理特点的有效手段,普查结果可以为中心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学生帮扶工作方案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各系和班级应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及时排查潜在的心理危机事件,有针对性、高效率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三)保守秘密。普查测试的结果只能教学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和心理健康中心老师知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向他人透露有关信息,尤其是涉及个人隐私的,要严守保密原则。

附件:2017级新生心理测评流程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2017级新生心理测评流程

1、打开“IE”浏览器;

2、在地址栏输入心理测评网站地址点击网页最底端左侧的“心理测评系统”

 

3、打开心理测评系统网站后,在中间登陆窗口输入对应信息。“用户名”栏目输入学号“密码”栏目输入默认密码123456,然后点击登录。

4、进入测评系统后,点击“参与测评实践”。

5、找到序号栏目下的第4个量表90项症状清单(SCL-90,点击进入测试

6、阅读完测试指导语后,点击开始测试即可答题,做完90道题目后点击右侧的提交试卷 未答完不能提交),否则测试结果无法保存,测试无效。

7、登陆系统后,需要核对“姓名”是否是自己的名字,在网页的上方查看。做完测评、修改密码以后、点击界面右上方的“退出系统”即可离开,以免后来的学生改动前面学生的信息。

Tags: 责任编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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