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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2014-10-23 10:59: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

学工〔201418

 

关于开展2014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计划对2014级本专科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2014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方式

对象:2014级全体新生

工具:心语心理测评软件中症状自评量表(SCL-90)、抑郁自评量表

二、普查安排

(一)准备阶段:9月22日下午4:00,召开各系心理辅导员测前培训会,部署2014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二)信息录入:9月23日—28日,各教学系制定新生心理普查方案,培训相关测试老师和学生及2014级新生信息录入工作。

(三)测试阶段:10月8日—10月14日,各教学系组织学生在指定地点进行测试。

(四)总结阶段:10月15—28日,心理普查结果反馈、约谈、建立心理档案。就各系具体情况及时介入帮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教学系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普查前做好对相关测试老师的培训与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查前期的组织与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意识的一次契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各教学系要积极配合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普查前期的准备和组织工作。核实本单位测评时间,事先熟悉普查流程,组织学生按时、按地参加心理健康普查,确保无遗漏、无盲点,确保测试的质量和效果。

(二)及时高效。心理健康普查是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分析学生心理特点的有效手段,普查结果可以为中心有针对性地制定特殊学生干预工作方案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各系和班级应结合中心要求,及时排查潜在的心理危机事件,有针对性、高效率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三)保守秘密。普查测试的结果只能教学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和心理健康中心老师知悉。未经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向任何人透露有关信息。尤其是涉及个人隐私的,要严守保密原则。

 

 

 

附件1:心理测评流程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4年9月15日

 

 

 

 

 

 

 

 

 

附件1

       

 

1、打开“IE”浏览器

2、在地址栏输入心理测评网站地址211.85.1.21/xjsxycp

3、打开心理测评网站后,在系统右上方登陆窗口输入对应信息,然后点击“登陆”。

“账号”栏目输入学号

“密码”栏目输入默认密码666666

“登陆方式”选择学生

4、进入测评系统后,系统自动弹出个人基本信息修改页面,学生按照栏目逐一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带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5、基本信息完善以后,点击确定,即可进行心理测评。

点击左边功能树中“心理测评”栏目下的量表名称,比如点击“症状自评量表(SCL-90)”,右边界面会出现对应量表的题目,阅读指导语后,点击“开始答题”即可做题。

做完该量表问卷以后,继续做下一个量表“抑郁自评量表(SDS)”,方法同上。

 

  •  需要提示测评学生注意的问题

1、登陆系统后,需要核对“用户姓名”是否是自己的名字。在系统的上方查看。

2、两个量表题目做完后,一定要点击“提交测评结果”,否则测试结果无法保存,测试无效。

3、修改个人信息、密码。学生统一默认密码为666666,为了防止其他人用自己的账号登陆系统,建议做完测评以后,修改登录密码。

4、做完测评、修改密码以后。点击界面右上方的“退出”,退出系统即可离开。以免后来的学生改动前面学生的信息。

 

Tags: 责任编辑:y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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